|
各投标商:
关于《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标识系统采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ZYM2007-G0122),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将采购方的答复通知如下:
1、问:投标报价中所指“全包价”是否只包括完成本项目(基础系统和应用系统)所需的设计费用,而不含制作费用?
答:投标报价中所指的“全包价”只包括本项目(VI视觉基础系统和VI视觉应用系统)所需的设计费用,不含制作费用。
2、问:本次投标的技术需求部分是否只提供VI视觉基础部分内容,而不包含VI视觉应用部分内容?
答: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视觉标识系统公开招标内容包括如下部分:VI视觉基础部分、VI视觉应用部分。投标文件须提供本次招标文件中对VI视觉基础部分所列全部内容的设计和文字说明工作,及VI视觉应用部分项目实施工作计划。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做好VI视觉基础部分的深化和VI视觉应用部分的设计工作。
3、问:VI视觉基础部分第8项中所指“体积不小于14.8cm×14.8cm×1cm的实物模型”是指什么?
答: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实物模型,系投标单位为形象展示VI视觉基础设计方案,按招标文件列明的规格制作的全彩色样板。
4、问:彩色图样是否只需要做一本?
答:投标书所附的VI视觉基础部分A3彩图,按相同的规格和用色方案制作一式五份(密封)。
5、问:彩色图样与实物模型的密封要求是怎样?
答:与投标书的密封要求相同(具体参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20条)。
6、问:本项目的预算控制价是多少?
答:本项目不公布预算控制价。
7、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替代方案。
特此通知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